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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木质地板列入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目录!企业入局正当时

 

 

导读

 

近日,《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印发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试行)的通知》(认秘函〔2025〕29号)正式发布并实施了第一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试行)》列入首批产品碳足迹认证目录,也充分说明了木制品(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是产业低碳转型的重点领域之一。

 

企业为什么要参加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当国家碳足迹识认证的“绿色信号灯”亮起,人造板与木质地板率先跻身首批认证目录。这不是简单的环保标签升级,更是企业抢占低碳赛道的战略窗口期。抓住认证机遇,便握住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认证三大核心优势,筑牢企业竞争力基石

1. 降本增效的“体检报告”

碳足迹认证如同生产全流程的“碳体检”,能精准定位高耗能环节,认证机构通过核算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运输的全生命周期碳排放,帮助企业识别碳足迹关键环节(如高耗能工序、高碳原材料),为后续降碳提供精准方向,降低能源成本。

2. 贸易与政策的“双保险”

面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国际新规,碳足迹认证是必备的“绿色通行证”。未认证产品可能面临最高20%的额外碳关税,而持认证企业不仅能规避贸易壁垒,更可在报价上占据优势,轻松拿下海外大额订单。国内层面,认证企业还能优先获得碳配额倾斜与地方补贴。

3. 品牌信任的“权威背书”

碳足迹标识可作为产品差异化卖点,超过60%的消费者愿意为低碳产品支付溢价,碳足迹标识正是传递绿色价值的最佳载体,能帮助企业在招投标、终端销售中脱颖而出。碳足迹报告在项目招标中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成为下游企业的“低碳供应商”,减少合作壁垒,甚至获得订单倾斜。

碳足迹认证倒逼企业整合供应链碳数据,房地产、家居品牌已开始要求优选供应商协同降碳。碳足迹认证不是负担,而是绿色转型的“隐形引擎”。在建材行业低碳转型的关键期,率先完成认证的企业,终将把“碳优势”转化为“市场胜势”。

 

哪些地区可以开展人造板、木质地板产品碳足迹认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124号)要求,产品碳足迹认证标识试点名单(木制品)只有天津北辰区、浙江湖州市

《通知》要求,各试点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同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依据试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认证单元如何划分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原则上按照产品的主材划分认证单元。具体认证单元划分要求见表 1

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作为一个认证单元。同一生产企业、同种产品,但生产场地不同时,应作为不同认证单元

每个认证单元产品的详细认证范围、规格尺寸应在认证证书或其附件中予以界定

 

生产企业如何应对,可以快速通过认证

认证依据标准

GB/T 24067-2024《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T/CBMF 280-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认证模式

认证模式为初始检查 + 产品碳足迹核查 + 获证后监督

第一步确认企业自身资质(缺一不可)申请前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核心包括:具备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等登记证明齐全);已建立《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企业保证能力要求》(文件附件1)规定的管理制度,且运行满3个月;近1年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未被撤销过碳足迹认证证书;能提供产品碳足迹量化所需的真实数据(如原材料消耗、能源使用、运输记录等)

第二步准备申请材料(重点清单)向认证机构提交的材料需清晰完整,核心包括

认证委托书(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适用时);产品工艺流程图、原辅料清单、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产品降碳方案(需包含具体降碳措施);碳足迹数据采集清单(按对应产品 “专用实施规则” 要求准备)

第三步认证核心流程(3个关键环节)认证模式固定为“初始检查 + 产品碳足迹核查 + 获证后监督”,全周期一般不超过90天(企业延迟提交材料等情况除外)

文件评审:认证机构审核企业提交的制度文件、数据清单,判断是否具备现场检查条件;现场检查:检查组赴生产场地,核查“企业保证能力”(如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产品一致性”(如产品设计、工艺与申请材料是否一致);碳足迹核查:依据 GB/T 24067《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核查产品全生命周期(原材料获取、生产、运输、使用、回收等)的碳排放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第四步证书与标识使用(合规是关键)证书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通过 “获证后监督”保持有效性(监督内容包括降碳措施实施、碳足迹是否下降等);标识使用范围:可在产品本体、包装、说明书、电子销售平台等位置使用,标识为绿色“脚印”图形,需标注碳足迹量化结果;特别提醒:未获证产品、证书暂停/撤销的产品,不得使用标识,否则将面临处罚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为人造板、木质地板生产企业提供一站式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解决方案

咨询机构木材节约发展中心

联 系 人王老师15010317663(同微信)

               刘老师18101167378

咨询电话010-687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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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7 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试行).pdf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概况   

 

— 推动中国现代木业高质量发展 —

 

木材节约发展中心前身是1983年批准成立的“国家经委木材节约办公室”。1993年经中央编办中编办〔1993〕46号批准成立国内贸易部木材节约中心。后随着国家机构改革,主管部门历经国内贸易局、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单位名称变更为木材节约发展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为国务院国资委委属事业单位。


中央编办核定的宗旨: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节约代用技术服务。

 

中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推动中国现代木业高质量发展”为使命愿景,坚持“面向行业、服务地方”的发展路径,聚焦木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以科技创新推动竹木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木材产业链供应链绿色生态圈,促进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有关政府部门、产业集群、行业商协会、企事业单位等洽谈合作、共谋发展,联系电话:010-687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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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09-25